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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15年07月09日 22:4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除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及子公司聚隆精工最高
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夏成才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邦清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鲁建国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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