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28日 13:38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
公告》,公司董事虞樟星先生、副总经理郭锡平先生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六个月内,以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虞樟星先生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73.22 万元、郭锡平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17 万元。现将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人
董事虞樟星先生;副总经理郭锡平先生。
二、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虞樟星先生、郭锡平先生已签署了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委托证券公司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相关证券账户开设完成,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成立,
拟于近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虞樟星先生、郭锡平先生本次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虞樟星先生、郭锡平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 号)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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