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20日 22:2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于2015年7月20日上午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程朋胜董事和贾虹董事拟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有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统一,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
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5年7月21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
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刊 登 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