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1日 18:01
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13 通辽投"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根据《2013 年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说明书》,
2013 年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7 年
起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 年起,逐年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64%,在
债券存续期內固定不变.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3 年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简称及代码:13 通辽投(124238)
3、发行人: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6 亿元
5、发行期限:本期债券为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
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至第7 年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
偿还债券本金.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
401 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年利率为6.64%,即每百元付息6.64 元,单利按年计息,每年
付息一次.
8、计息期限:自2013 年4 月9 日至2020 年4 月8 日止,逾期未领的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付息日:本债券的付息首日为计息期限内每年的4 月9 日(遇节假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6 年至2020 年每年的4 月9 日(遇
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本次债权登记日
2016 年4 月8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
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最后五年的每年末分
别偿付本金的2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
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
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通辽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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