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20日 19:07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参与我公司推出的“长安信托民生创盈4号(长安投资420号)分层式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6月9日成立,信托规模75,000万元,信托期限为1年,于2015年7月13日提前结束。我公司作为本信托项目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财产进行了清算,由于存在停牌股票需要进行二次清算分配。
经清算,信托财产清算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支 付 日
1优先级信托利益1,167,123.24 2015年7月1日
2优先级信托利益2,139,726.03 2015年7月13日
3优先级信托本金500,000,000.002015年7月13日
4次级信托利益 58,109,389.70 2015年7月16日
备注截至信托财产清算前未变现股票为002263大东南-股票市值597546股、000589黔轮胎-股票市值4160500股、600243青海华鼎-股票市值3134413股、600830香溢融通-股票市值150000股、000753漳州发展-股票市值1774170股、000005世纪星源-股票市值1152163股及剩余现金资产于上述股票变现后分配至次级委托人;第一次清算分配至第二次分配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次级委托人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次级委托人承担。
我公司已将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划至各受益人指定账户,请各受益人及时查收。
委托人、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就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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