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进程于岁末之际再度迎来标志性事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12月4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大额存单及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范围。其中,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扩大至11月底以前发行过同业存单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机构个数由目前的102家扩大至243家;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由自律机制核心成员与基础成员,进一步扩大至观察成员,机构个数由目前的479家扩大至643家。
业内权威专家表示,在存款利率管制已基本放开、利率市场化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此举对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定价能力、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等均有重要意义。
此后7月30日,自律机制将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由9家核心成员扩展至102家,纳入了基础成员中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具有同业存单发行经验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这是自律机制在严格筛选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基础上,对大额存单发行主体的首次扩容,数据显示,截至11月末,上述102家机构已有82家发行过同业存单,占比超80%,发行总量逾2万亿元。
与此同时,大额存单发行定价规范有序,整体符合宏观审慎要求与市场自律原则。记者从自律机制秘书处了解到,6月以来三次降息并逐步放开存款上限管制的几个时间段,各期限大额存单加权平均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档基准的1.41倍,其中10月24日以来一年期加权发行利率仅为基准的利率1.20倍。
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不同类型发行主体定价呈一定的层次分布,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差异化效应正逐步显现。以3M期限为例,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全国性银行、地方金融机构法人的加权平均发行利率分别是同档基准利率的1.4倍、1.41倍、1.42倍。
“由此,金融机构对进一步丰富主动型负债工具的需求,加上当前规范审慎的定价秩序,为存单发行主体扩容提供了成熟的市场基础。”记者采访到的存单市场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
扩围对象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
此次存单市场具体扩容对象的选择是一个十分谨慎稳健的过程。自律机制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在扩容的市场基础成熟后,选择新纳入哪些发行主体关系到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的整体性、协调性与公平性。此次大额存单新增的141家发行机构,均为此前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过同业存单的自律机制基础成员,他们已经有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治理、良好的定价能力和一定的市场经验。
从发行同业存单到发行大额存单,体现的是一种改革循序推进的审慎安排。将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由自律机制基础成员扩围至观察成员,同样体现了这样一种审慎推进的节奏。成熟一批,扩围一批,也切合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要义。
业内人士认为,大额存单的推出,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同时,通过规范化、市场化的大额存单逐步替代理财等高利率负债产品,对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也具有积极意义。
事实上,在业内人士看来,大额存单的推出实质上属于渐进式利率市场化,遵循了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先大额后小额”的改革顺序,对商业银行的负债稳定性冲击较小。短期来看,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存款成本的轻微上升,但中长期来看有利于丰富负债手段和主动调整负债结构,应对互联网金融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冲击,更多地将资金留在银行体系内。
继续强化存单市场行业自律
与大额存单相比,同业存单扩容的步伐要相对更快。自2013年12月18日人民银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后,10家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先后试水同业存单,拉开了开启同业存单的序幕,今年以来商业银行同业存单进一步扩容至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和外资行,形成多层次格局。
同业存单在2015年正式进入了发行快车道。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度同业存单计划发行规模、实际发行规模均较去年全年翻番,其中股份制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同业存单计划规模较去年大多有数倍增长。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已有102家银行对外公布2015年度同业存单的发行计划,覆盖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及外资行等,计划发行总额达33486亿元,相当于2014年计划发行总额的2.22倍。
业内人士认为,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意味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核心是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提高央行调控市场利率的有效性。扩大同业、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属于中央银行向上述目标迈进的一个重要方面。
业内人士表示,在这个过程中,自律机制将更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以合格审慎评估为重要抓手,严格把控好参与利率市场化创新产品先行先试机构的资质关,引导市场规范有序定价,为新常态下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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