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牡丹信用卡客户: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我行对现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进行了调整、完善,对银联卡小额免密免签业务规则、信用卡绑定支付机构账户规则、信用卡计息规则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形成了《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以下简称“新《章程》《合约》”),现予以公告。新《章程》《合约》自2021年4月19日起正式实施,我行此前及此后发行的牡丹信用卡均适用新《章程》《合约》。您如对修改有异议而决定不继续使用牡丹信用卡,可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您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变更。 我们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若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或通过手机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在线客服渠道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综合信息查询和使用授权书》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工银私人银行黑金卡)》 《军队单位公务卡领用合约(牡丹银联标准卡)》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领用合约》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学生卡)》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商务差旅卡)》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商务采购卡)》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商务卡)》 《财务POS结算商务差旅卡领用合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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