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提供交易服务,我行在已开办账户原油产品的基础上将新开办账户天然气交易品种。为此,我行制定了账户能源产品的客户文档(见附件1至3),并将于2016年7月19日在手机银行渠道正式启用,后续将逐步在其他交易渠道应用。账户能源客户文档适用于账户原油和账户天然气产品,即新签署账户能源交易协议的客户可办理账户原油及账户天然气业务;已在我行签署账户原油交易协议的客户,办理账户天然气业务前需签署账户能源交易协议,不办理账户天然气业务的,仍执行账户原油交易协议。 本次通告的通告期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6日,通告期内如您对客户文档的内容有疑问,可致电或发送短信至95588向我行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 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能源产品介绍(2016年7月版)》 2.《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能源交易规则(2016年7月版)》 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能源交易协议(2016年7月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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