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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声明】为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本人已仔细阅读本《牡丹信用卡征信授权书》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工商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充分理解。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在开展信用卡业务尽职调查、审查审批、额度管理、风险监测、业务办理、贷后管理、欠款催收、风险计量等业务处理过程中,可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百行征信有限公司(400-0071100)、朴道征信有限公司(service@pudaocredit.cn)查询、打印、保存、使用本人信用报告及信用报告中的有关个人信息,在上述业务办理及存续期间形成的信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约等不良信息),担保交易信息,抵(质)押物信息等。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将本人的身份、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上述业务办理及存续期间形成的账户、信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约等不良信息)、担保交易信息、抵(质)押物信息等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本人名下卡片为多币卡,则按不同币种分别报送账户信息。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其自身超出授权查询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本人知悉并认可对本授权书和行使个人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方式、程序的任何疑问、意见、建议或投诉,可联系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服务热线95588。 本人知悉并同意,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本人签署之日起至信用卡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且销户之日止,如本人信用卡申请未获批准,则有效期至信用卡申请未获批准之日止,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人通过纸质方式或电子方式确认的授权均为有效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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