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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声明】为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国际借记卡,本人已仔细阅读本《牡丹国际借记卡个人信息授权书》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工商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充分理解。
一、授权内容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可根据信息处理目的不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本人个人信息。
(一)个人信息主要包括:
(1)基本信息: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证件有效期、联系地址、手机号、职业、行业信息等。
(2)账户信息包括基于卡产生的基本信息、鉴别信息和交易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卡号、有效期、卡片开立时间、币种、余额、状态等;鉴别信息包括密码提示问题答案等;交易信息包括交易金额、支付记录、透支记录、交易日志、交易凭证、交易对手信息等。
(二)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主要包括:
1.基于国际借记卡申请、开展尽职调查、业务办理、提供服务等国际借记卡产品发卡和正常使用的需要,可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等处理。
2.基于提供增值服务、开展促销活动需要,可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等处理。
3.基于风险监测、风险管理需要,可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等处理。
4.基于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目的,可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二、其他事项
(一)本人知悉并同意,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本人签署之日起至国际借记卡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且销户之日止,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人通过纸质方式或电子方式确认的授权均为有效的授权。
(二)本人知悉,中国工商银行将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以及为实现信息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时限内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承担超授权期限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中国工商银行将对超出保存期限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等处理。如删除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将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三)本人有权依法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等渠道向中国工商银行查阅或复制本人个人信息;发现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要求中国工商银行更正、补充;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中国工商银行删除本人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要求中国工商银行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基于本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本人有权撤回有关本人个人信息的授权。
(四)对本授权书和行使个人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方式、程序的任何疑问、意见、建议或投诉,可联系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服务热线95588。
(五)第三方机构(指与中国工商银行有信息交互而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下同)的详细信息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信用卡”栏目《牡丹国际借记卡接收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名单》查询。因国际借记卡业务所必需和业务合作情况变化,中国工商银行变更上述规则或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本人相关信息的,将及时更新《牡丹国际借记卡接收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名单》、本授权书,并可通过短信、电话、手机银行等方式通知本人。如本人继续使用国际借记卡服务,即表示本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内容并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按照更新后的内容处理本人的相关个人信息。
(六)涉及本人敏感个人信息以及对外提供、委托处理和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的,按照《牡丹国际借记卡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牡丹国际借记卡对外提供、委托处理和共同处理个人信息授权书》处理。其他本授权书未尽事宜,以《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借记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牡丹国际借记卡接收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名单》为准。具体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信用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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