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相关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效能,我行将对实物贵金属(含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发票服务进行如下调整: 自北京时间2026年5月20日起,我行将停止为实物贵金属业务(含如意金积存)开具纸质发票(包括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届时将统一开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认可的电子发票形式,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APP、我行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银便捷查询、下载、打印或转存。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或咨询我行营业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