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创新逐步成为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量。我国也已经确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然而国家创新体系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在世界各国发展经济的实践中,我们看到有这样一个基本的现象和问题,即在传统创新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同样是发达国家,为什么美国能够以新经济的发展力量,将欧洲、日本等发达经济体抛在后面?为什么我国是被世界公认的政府支持创新力度最大的国家,但创新成效总是不够理想?
一、国家创新体系的构成和演变过程
当我们将现代经济划分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三大经济框架,并基于熊彼特经典创新理论的创新体系与高科技企业创业体系比较,同时结合我们对美国、以色列、日本、中国台湾的考察分析,我们认为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解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即:第一,基于企业存在前提下的创新经济体系;第二,基于现代科技企业创业的新经济体系;第三,国家为了支持创新的财政体系和为了支持创业的风险投资金融创新体系。
对于创新已经有了比较统一认可的概念体系,自熊彼特1912年提出创新的概念以来,创新已经成为经济竞争力的源泉之一。创新理论的核心是企业的经济行为,即指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开发的新产品、研发的新工艺、采用新的组织模式、开拓新市场,以及控制原材料的供应等的经济行为,都称之为创新。显然熊彼特讲的创新是属于经济学中微观的经济行为。近百年来,对于创新的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熊彼特当初讲的内容范畴。先进的创新理论和实践正呈现全新的变化态势:由封闭走向开放,由零散步入整合,由企业内部独立完成转为与外部伙伴协作完成,由区域运作进入全球化阶段。
对于创业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公认概念定义,人们往往将创业与创新混为一谈。从科技-产业-经济的关系分析,一项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生产力来推动经济的发展,其基本路径是:某项科技成果被创造出来,通过创业形成具体的一个企业,由于市场的需求和该企业利润吸引,其他人将纷纷模仿创业并形成同类型企业,这些企业在竞争的互动中,诞生某个产业,该产业逐渐成为人类生活的必须或经济生活的支柱,它便形成了新兴的生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
由此,在分析了创新与创业本质区别基础上,结合从科技-产业-经济之间关系及其推动经济发展的历史演进的视角,分析现代国家创新体系认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经济社会,工业经济社会,知识经济社会。虽然三大经济社会的科技核心是不同的,但是由科技创业创造出一个新的企业,再逐渐发展为产业形成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路径是一致的。
农业的形成是人类为了更好生存,在与自然界的互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在长达万年甚至十几万年的历史中逐渐积累了经验,慢慢形成了农业种植、畜牧业等。虽然这样的农业科技-产业-经济关系是非常低层次的,但是它却构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经济社会--农业经济社会。农业经济社会中的创新关系极其简单,是以个体为载体的创新模型,创新的周期极其漫长,创新的手段也非常简单,由于不可能有现代的科学工具和分析方法,人们只能够依靠“悟性”的天才来创新,即只能仅仅依靠经验。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传统的农业经济社会是以家族自然体系为生产单位,生产关系不仅简单而且效率低下,只能够维持人们的生存而已。
为了提高劳动效率人们创造出了工业的科技,如冶炼技术、医药技术、印刷技术、指南针技术、蒸汽机技术等。早期工业科技的诞生,仍然是以经验为主的创造过程,随着瓦特将数学、物理学、力学的科学运用到蒸汽机的发明和制造上,开创了有科学基础的技术创新。基于这些技术的创新,不断创业形成了今天的各类工业,其历史演进过程是从早期轻纺工业到后期重化工业,工业科技及其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人类生活的享受。但是工业科技及其产业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它与农业的互动,或者说是对于农业的作用,将传统的农业提升为工业化的农业,如机械化的农业、化肥化的农业等,从而大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就是所谓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即工业化的农业和工业的结合形成了所谓的工业经济。
在工业科技和工业化农业科技的水平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以信息科技为基础的现代高科技,如电子信息科技、核物理科技、生物科技、海洋科技、航天科技、新材料科技等科技体系。基于这些科技创新的高科技产业,带来了人类经济生活的质量提高。这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带动了传统工业的高科技化,形成高科技化的工业(即进入工业4.0时代),也带动传统工业化农业的高科技化,形成高科技化的农业(即进入农业4.0时代),即我们今天将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由于信息化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加速了各类产业发展的速度,大大提高了经济发展的成效。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就现代高科技产业与高科技化的工业以及高科技化的农业,综合形成了所谓的基于信息和互联网的知识经济时代。
追溯这样的科技-产业-经济的关系演进历史,我们从中观的角度看:传统农业的形成是典型的创业过程,而后来的工业化农业和高科技化农业则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即农业的创业形成之后,在工业的作用下进行了工业化的创新,在高科技产业以及高科技化工业的作用下,又进行了高科技化的创新。传统工业的形成是典型的创业过程,在高科技化的作用下逐渐形成的高科技化的工业则是一个创新过程,即工业的创业形成之后除了其自身的创新之外,在高科技及其产业发展的作用下,进行了高科技化的创新。现代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又是一个经典的创业过程,那么高科技对于工业化农业和工业的作用则是一个新型的创新过程,即现代高科技产业的形成,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创业,当其作用于传统工业和工业化农业并促进其高科技化,这又是一个高科技意义上的创新。
总之,从层次意义上,可以将创业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农业意义层面的创业、工业意义层面的创业和高科技意义层面的创业。同样将创新也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意义的创新,即农业工业化的创新和农业高科技化的创新、工业自身的创新和高科技化的创新、高科技及其产业作用于农业和工业的创新。
综合上述理解,对于创新认识的基点是某个企业的经济行为,而新兴科技企业创业虽然是基于某项创新为基点,但是在该企业原本不存在的前提下,经过一系列创新的系统性组合,最终创造出来一个企业。可见科技企业的创业与企业创新之间本质的差异,在于创业中企业不存在的前提下创造出一个新兴企业的技术经济过程;而创新则在一个企业存在前提下的企业技术经济行为。有了这样的认识为基础,就能够很好地理解现代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内在机制问题。
二、创新和创业“两手都要抓”
200多年以前我国是强大的农业经济国家,我国的晋商和徽商的足迹几乎遍布全世界,但是后来为什么落后?除了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实际是因为我国工业经济基础落后于其他国家。回头分析晋商与徽商的交易模式,他们从事的都是农商,属于农业经济范畴的创新。
20世纪是工业经济蓬勃发展的世纪,然而在20世纪50-90年代,日本是典型的工业经济后发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花了美国二分之一的时间和美国二分之一的投资,完成了美国50年的工业经济历程,在20世纪70-80年代,日本大有取代美国成为头号经济强国趋势,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在新兴高科技产业发展上远远超过了日本,今天仍然是世纪头号经济强国。同样依据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以现代高科技产业为支柱的经济,决定了国家今天的地位。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基于高科技企业的创业,由于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和利润的诱惑,其他人纷纷跟进创业逐渐形成了今天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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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传统经济学理论将我国的经济现状划分为二元经济结构,显然已经不足以解释今天的经济现实。我们认为我国的经济结构应该是三元的经济结构,即:落后农业(是指工业化的水平和高科技化的水平低下),健全的工业制造体系(是指工业体系完善但主要是外向型制造业,该制造业对于我国农业的工业化作用很弱),有一定先进性的高科技产业的经济结构(是指已经具有一部分世界先进的科技和产业,这些高科技产业与发达国家比,起步晚、规模小,并在世界上处于劣势)。为此我国要建设创新的国家,除了要加强对于创新的支持之外,更要加大对于创业的支持力度。所有经济发展的经验都说明,资金支持是最佳最优最好的支持。经验证明:从资金的性质上分,政府对于创新的资金支持主要是财政支持,政府对于创业的支持主要是基于风险投资为核心的金融体系支持。
我们站在区域经济的角度(是指以国家为界限和一国国内不同区域)来分析创新和创业的区别。在世纪范围内,发达国家高科技产业发展带动经济高速成长,必然引来其他国家的效仿,其他国家在没有这类产业的环境中,通过自主性创业形成企业,进而逐渐发展成为高科技产业,带动其本国经济成长。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果没有这类产业,后来发展出的该产业,这个过程也应该称之为“创业”。在一个国家内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没有该类产业的地区,后来发展出了这类产业,这个过程也可以称之为“创业”。
由此结合熊彼特经典的创新理论,以及从历史的角度分析科技-产业-经济的关系,我们得出结论:创新是基于一个企业存在的前提下,该企业从事的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各项活动。而创业则是该企业不存在的前提下,经过一系列创新之间的组合,进而形成一个企业的技术经济过程。两者的内在机制都是创新,但是创新基础和过程以及风险特性都是不同的。我们通常讲的企业创新就是符合基于熊彼特经典创新理论上的创新特征,而我们通常讲的创业就是基于创造一个新兴企业乃至一个新兴产业的技术经济过程,显然创造一个新兴企业远比企业创新的风险要高。即从科技与产业以及经济之间的关系角度分析,创新与创业既有天然的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
三、发展风险投资 实现创新型经济
接下来,我们将分析现代发达国家在创新与创业投资上的差异,对经济发展形成的差距。
比较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R&D/GDP的情况。美国的R&D/GDP比重平均为2.5%-3%左右,而日本R&D/GDP平均为3%-4%左右,显然美国的比日本的低,所以日本企业的创新要好于美国。按传统创新的理论,美国的传统工业经济要比日本落后,事实也是这样。但是美国基于现代科技的创业以及风险投资金融支持体系较日本发达,在新兴的现代高科技产业经济发展上,美国风险投资量占GDP的比重多于0.2%,而日本的风险投资量占GDP比重为0.02%左右,日本风险投资的总量平均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显然日本新兴产业的发展远远低于美国的发展。同样,就欧洲而言,比较各国R&D/GDP数值,芬兰的经济好于德国,德国的经济好于英国,尽管如此,这些国家在创业与风险投资上较美国的差距很大,整个欧洲的风险资本总量仅仅是美国的五分之一,所以现代意义的新经济在美国诞生,而不在欧洲这些国家诞生。
科学和技术本身并不能够造就先进的经济,成功的知识密集型经济也不可能只靠制造业。技术刚起步的公司需要风险资本,但是日本国内却缺少这种资本来源。在日本,除了家族之外,银行一直都是小型企业提供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这种资金的担保要求却极高。由于这些传统的规定和文化标准,日本要创建硅谷的努力总是走不远。
总结发达国家发展风险投资的经验,风险投资实际是一个支持新兴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直至新经济形成和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风险投资的金融支持体系,加速了大量科技企业创业的速度,促使新兴产业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国家未来的经济竞争力。美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经验表现在直接的微观技术经济作用,以及溢出的宏观技术经济作用两个方面。
风险投资直接的微观技术经济作用主要是:中小企业没有风险投资的支持,三年内会死掉90%;对于接受了风险投资的企业的创新速度高于大企业的创新速度的三倍;风险投资的投入产出效益之比是1:11的关系等。风险投资的溢出宏观技术经济作用主要是:创造了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了国家未来的经济发展竞争力;带来了新增就业量的75%;提高了家庭现代收入的结构等。
风险投资有着如此之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我们应尽快发展风险投资业促进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加速发展,真正实现创新型经济。创建风险投资金融支持体系,需要10-30年时间,该时间周期也是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成长,获得高收益的孕育周期。一旦该周期完成,就意味着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做强做大,创造新经济的开始,即风险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四、我国创新创业的五方面“失灵”
1985年科技大会和1985年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成立,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背景下拉开了创新创业序幕;20世纪90年代初各地创办科技园区,标志着创新创业真正进入了实质性阶段;1998年开始,大量风险投资机构创立,标志着我国创新创业与金融结合全面推开;2009年以来,创业板启动以及新三板扩容,标志着我国创新创业有资本市场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标志着我国创新创业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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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科技园区国家级的已经100多家,孵化器也有了1000多家,科技型企业12万家之余,还有上海杨浦区、武汉光谷、北京中关村等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也有了几百家之多,应该说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创新创业经济发展业绩,但发展成效上还是有所欠缺。当我们将创新创业环境分为行政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文化环境等来分析上述问题,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国在创新创业的支持上,行政环境越来越好;而在市场环境和金融支持环境上,还是刚刚开始有了起步,处于起步阶段。
我们的科技园不论是国家级的还是省级的都有管委会,行政事业级别强,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了很好的行政服务,可是市场采购以及市场拓展,包括投融资的金融支持、创新创业商业模式增值服务等,却极其薄弱。为此,我们观察到,创新创业基于政府号召背景下在科技园区里注册性极强,而基于市场需求的创业性薄弱;基于金融支持的成长性缓慢,基于创新文化的创新创业还仅仅是刚刚开始。以创新型国家新视角,分析我国的创新创业,还存在如下五方面失灵。
一是由于传统的创新型国际理论的隐含假设是企业存在,而且已经是进入成熟阶段的,从而显示出传统的创新理论对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失灵之处,即“理论失灵”。
二是当各类园区行政手段强于市场引领的机制时,大多数创新创业是在以园区优惠政策的红利而存在着,创新创业是跟着政府的规划,一波一波注册的相关产业类型,从软件业的波浪到物联网波浪,再到生物医药的波浪,再到大数据波浪,再到现今的“互联网+”的波浪,显示出的是“市场失灵”。
三是当以实业资产模式来管理“知识产权股份期权化”的创新创业过程时,管理“风险资本股份期权化”的发现价值、创造价值过程时,显示出管理手段滞后,即对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励的“系统失灵”。
四是当以资产的经济制度来促进创新创业时,充其量给知识产权起到法律保护的作用,难以给知识产权及其创新创业期权价值给出有效的制度保障,无法形成一个“运用金融资本经营知识资本”的技术商业经济模式,显示出制度的滞后,形成“制度失灵”。
五是当以成绩为学生第一要务,以论文为职称评定第一要素的教育体制和机制下,人才是以成绩和论文来衡量的,而对于创新创业精神的培育还刚刚开始探索,显示出培育大量人才是以就业为先导的,在创新创业则是“人才失灵”。
这五项“失灵”聚合起来,我们看到:政府引导的风险投资往往被引导;国有风险投资不得不走向保险式的投资;商业银行资金和保险资金参与创新创业的投融资似乎找不到路径;社会大量私人富裕资本游离在创新创业投融资之外;创新创业者和风险投资从业者激励机制如同一般贸易企业的模式;如何吸引外资参与到创新创业的投资行列还是一个难题;大量外汇如何运用到国家竞争力提升投资上来,还是一个刚被提出来的命题;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及投资拉动还仅仅是开始。这使得我国大量科技成果难以发挥出以“知识产权配置资源”推动经济竞争力发展的价值,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还是起步时期。
五、发挥政府作用 推动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在创新型国家创新体系新认识基础上,将现代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解,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即:第一,基于企业存在前提下的创新经济体系;第二,基于现代科技企业创业的新经济体系;第三,以及国家为了支持创新的财政体系和为支持创业的风险投资金融创新体系。这三者之间是创新型国家的系统性、全面性解释,也是我们对于创新型国家认识的理解深化。有了这样的新认识,过去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见解,以及难以给出解决措施的问题就能很好解决。
在企业已经存在的前提下,创造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工艺、运用新的组织模式、构建产业链上的控制能力等,形成新型生产函数,都可以称之为创新。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创新型国家,他们把产品创新制造到了极致。但对于创业支持的风险投资金融支持体系,目前世界上美国最为发达。美国经过60多年的探索,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政府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模式,美国政府运用政府“财政风险杠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风险投资,虽然政府引导的风险资本总量只占全美国风险资本总量的十分之一,但是全美国科技企业创业早期项目投资的50%以上都是他们先行投资的。微软、英特尔、戴尔、雅虎等都是政府引导的风险资本投资成功的。我国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以及政府推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可以借鉴美国经验。
基于这样的认识,建设创新型经济的国家,除了把握传统创新的经济体系之外,还必须通过科技风险投资和金融支持体系建设,加速形成创新型经济国家。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值得肯定的是这些政策在促进创新创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些政策以碎片化的方式,缺乏提纲挈领来统领全局全系统的作用。
为此认为我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亟需解决三个关键问题。第一,政府对于创新创业以及风险投资价值的认识问题,即政府为什么要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和风险投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第二,创新创业以及风险投资的法律政策体系改革和创新问题,即政府怎样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和风险投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第三,创新创业以及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问题,即如何创建金融资本经营知识资本的技术商业经济模式。
同时,实施四个维度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加速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提升。
其一,基于国家高端科技成果的创新创业,给予财政和风险投资金融支持,打造我国产业高端化发展,构建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高端引擎。
其二,针对大量发明专利成果的创新创业,给予政府引导的普遍风险投资金融支持,促进制度机制创新,促使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
其三,基于就业性的创新创业,政府给予普惠性的财税支持,促进更多的人以创业来带动就业,化解人口红利与就业量的矛盾。
其四,基于未来高端科技研发,设立国际研发基金,吸引聚集世界一流的人才,从源头上掌握高端科技成果研发主动权,针对国际一流科技成果创新创业,设立国际化的天使投资基金,尽早切入世界一流科技成果转移的机会,创造引领世界一流科技产业主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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