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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合计划简称 
     | 东方红4号 |  
     集合计划类型 
     | 非限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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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续期(年) 
     | 7年 |  
     开放期 
     | 成立日起每6个月的最后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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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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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率 
     | 免收 |  
     托管费率 
     | 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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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报酬 
     | 年化收益率小于5%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年化收益率大于5%时,管理人提取超过5%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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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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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组合比例 
     | 1. 股权类资产包括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ETF、LOF等)、可转债、权证等,占资产净值的0-95%,其中权证为0-3%; 2.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债券逆回购、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公司债、企业债等占资产净值的0%-95%,其中现金、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工具占资产净值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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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合计划特点 
     | 1. 免收管理费,固定费用低。本集合计划免收管理费,总固定费用较低。 2. 管理人与投资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只有在投资者获得5%以上年化收益的前提下管理人才能提取业绩报酬;只有为投资者获取更多的收益,管理人才能与投资者共享更高收益。
 3. 灵活配置。股权类资产投资没有最低持仓比例限制,可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
 4. 专注成长型企业。
 |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1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