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8日 18:32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建信信托-中建建信发展投资中心民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最低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整,最高规模为人民币11亿元整。
截至2015年6月26日,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11亿元整,包括: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2.4亿元,B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2.4亿元,存续期为12个月;A2类优先信托受益权2亿元,B2类劣后信托受益权2亿元,存续期为24个月;A3类优先信托受益权1亿元,B3类劣后信托受益权1亿元,存续期为36个月;C类信托受益权(股权类)0.2亿元,存续期为36个月(信托计划存续期满24个月,可提前终止)。募集资金规模符合信托计划成立条件,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6月26日成立。
本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将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运用,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事务。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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