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9日 22:4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乐仁”)通知,基
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响
应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深圳乐仁拟以 2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安排
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乐仁
增持金额:2000 万人民币
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深圳乐仁计划于公司股票复
牌后 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时间:自公司股票复牌后 3 个月内。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深圳乐仁持有公司股份 295,562,1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6.9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承诺事项
深圳乐仁承诺:本次增持股票在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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