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
30
字
首页
个人业务
个人金融
网络金融
信用卡
贵金属
私人银行
金融市场
理财
基金
外汇
债券
保险
证券
企业业务
网络金融
公司业务
小微金融
机构金融
资产托管
养老金
投资银行
金融市场
关于工行
工行风貌
人才招聘
企业文化
客户服务
视频专区
债券
债券首页
债券产品
债券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
债券
>
信息披露
>
交易提示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意见
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惠民政策,认真解决住宅小区居民用电存在的“电费加价、搭车收费、以电控费”等侵害小区居民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晋价商字〔2012〕186号)和山西省住建厅《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技术规程》(晋建标字〔2014〕14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合作、惠民利民的原则,满足居民快速增长的生活用电需求,提高居民安全用电水平,增强居民用电的可靠性,严格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减轻居民用电的不合理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加快现有合表居民住宅小区改造与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相结合的原则,解决老旧住宅小区和失管小区供电线路老化、用电安全隐患严重、物业公司加价收费等问题,提高小区居民客户用电质量。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专业监理、规范施工”的原则,全面推进,分期分批实施全市居民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忻州市内的所有居民用户(含转供电、厂供电或自备电源供电的居民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国网忻州供电公司实行“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管理模式。
(二)凡新建、改建住宅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由国网忻州供电公司实行“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管理,并执行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有关规定,不得形成居民合表用电客户。
(三)依据改造计划,分期分批对全市所有合表居民住宅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接收,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并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四、组织机构
为加快居民住宅小区用电一户一表改造步伐,如期完成改造工作任务,市政府成立忻州市居民住宅小区户表改造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建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靳 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福荣 市经信委主任
薛建虎 国网忻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屹茂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尤吉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志勇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房管局局长
谭发钊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宿计宏 忻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造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解决户表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主任刘福荣(兼),副主任由市经信委副主任张振华、国网忻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何龙兼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部门,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工程设计
1.新建、改建住宅项目和合表居民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2.工程设计要结合实际供电情况,符合《66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设计规范》、《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程》、《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住宅小区配套供电工程技术规程》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
(二)工程实施
1.忻州市居民住宅小区户表改造工作领导组对全市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进行部署、督查和指导。市住建、房管、财政、物价主管等部门协助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合表居民住宅小区的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国网忻州供电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一户一表改造的规划、设计、监理、施工、验收、资产审计、资产评估、资产无偿接收、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工程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制定改造计划。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前,由国网忻州供电公司对全市居民住宅小区原有供电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一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经忻州市居民住宅小区户表改造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4.对列入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特别是老旧线路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居民及时整改,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工作过程中,供电、房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
5.凡现有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符合建设标准并自愿移交电网企业的,经国网忻州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直接接管并抄表到户。鼓励住宅小区主管单位(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自行改造并自愿移交国网忻州供电公司抄表到户。
6.加强对物业管理市场监管。根据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今年我省将逐步放开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的定价管理。各居民小区均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国网忻州供电公司就移交供配电设施、居民用电直供到户进行接洽。移交后的供电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由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负担。
7.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涉及占道施工、占用绿地的,按规定 免交占道、占用费;施工需要挖掘路面、损坏绿化的,由施工单位负责按标准恢复原貌,按原品种和规格进行补栽补种。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着力推进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协调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对自管的宿舍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提前做好居民客户资料的收集和改造完成后的设备移交准备工作。
(三)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要积极主动配合对居民住宅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提前做好居民客户资料的收集和改造完成后的设备移交准备工作;严禁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开展,严禁利用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向居民业主乱收费。
(四)一户一表改造完成后,国网忻州供电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提供供电、抄表、收费等供电优质服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30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