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7日 18:30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金谷·绿景虹湾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本信托成立于2014年11月26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自2015年04月01日起至2015年06月30日期间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金谷·绿景虹湾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11月26日
信托规模:人民币450,000,000.00元
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期限为24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结束
信托收益分配:每自然年度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以及本信托的终止日
信托计划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向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深圳市绿景虹湾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项目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绿景虹湾项目A-G栋除A、B两栋外,均基本完成拆架工作。
报告期内绿景虹湾项目C-G栋均在售,且整体销售情况平稳。
四、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在信托管理期间内,本信托进行了第三次信托收益分配,分配金额共计人民币7,899,283.54元。
五、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六、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事项
无
八、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收益的最大化。
信托经理:韩芳菲
201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