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20日 18:57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参与我公司推出的“长安信托·长安投资344号分层式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十子单元)”(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5月11日成立,信托规模400万元,信托期限12个月,于2015年7月7日提前结束。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财产进行了清算。
经清算,本次分配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支 付 日
1 优先级信托利益 3,116,876.71 2015年7月9日
2 次级信托利益 686,627.32 2015年7月9日
合 计 3,803,504.03
我公司已将受益人信托本金及本次收益按各委托人所持信托份额划至受益人指定账户,请及时查收。
委托人、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就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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