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0日 01:5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
自2015年7月23日停牌。公司相继于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
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2015-046、2015-047)。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涉及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
作正在有序开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类文件也正在有序准备之中。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8月2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较为复杂,财务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不能按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自2015
年8月20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10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
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
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
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
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
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向交易所申请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
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停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
程序,并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推进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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