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5日 22:38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新宙邦”)和南通宙邦高纯
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宙邦高纯”)均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整合资源,优
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拟以南通新宙邦为主体吸收合并南
通宙邦高纯,吸收合并完成后,南通新宙邦存续经营,南通宙邦高纯独立法人资
格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南通新宙邦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相关事宜。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1、合并方
企业名称: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8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覃九三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91000058249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氨水(副产品:碳酸二乙酯、甲醇)的研发、生
产;
一般经营项目:电容器、锂电池专用化学材料(危险品、有毒品等国家专项
规定产品除外)、有机光电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经营范围中涉及国
家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3,675.14 12,817.19 5,074.72 -463.56 -448.24
2、被合并方
企业名称:南通宙邦高纯化学品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艾平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3400000002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易燃液体;易燃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及自燃物品;
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批发(不带仓储)。(不得
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一类易制毒品和监控化
学品。经营场所及未经批准的其它场所均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
一般经营项目:铝电解电容器及锂离子二次电池专用化学材料生产;销售自
产产品及进出口业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30.52 4,377.74 62.65 -76.23 -90.97
三、吸收合并的方案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
南通新宙邦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南通宙邦高纯全部资产、负债、人员
和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南通新宙邦存续经营,南通宙邦高纯独立法人资格注
销。
2、合并基准日:暂定为2015年9月30日。
3、合并范围:合并完成后,南通宙邦高纯的所有资产、债权、利益以及所
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由南通新宙邦依法承继。
4、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南通新宙邦承担。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公告
程序。
6、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依
法定程序办理南通宙邦高纯的注销手续。
7、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南通宙邦高纯的所有资产交付南通新
宙邦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8、本次合并完成后,南通宙邦高纯的员工安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管
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南通新宙邦吸收合并南通宙邦高纯后,业务上集中管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整合资源,优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
有序发展。
南通新宙邦和南通宙邦高纯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纳入公司
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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