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7日 22:4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9日,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北京钢
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的通知。中国钢研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两个月内通过定向资管产品持续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015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钢研通知,中国钢研已于2015年8月21日至
2015年8月26日期间,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共计93.06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05%,增持均价为21.492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00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增持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切实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6日期间,中国钢研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
理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93.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05%,增持均价为21.492
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000万元。
本次增持前,中国钢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84.10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7.0912%;本次增持后,中国钢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77.1696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7.3817%。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
2、中国钢研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中国钢研表示未来可视二级市场情况择机按监管规定许可的方式继续增
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钢研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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