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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瑞宝盈34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郑东亚新广场)》2014年第二季度资金管理报告
 
  
    2015年06月12日 16:14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严格按照“一法两规”规定以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办理《百瑞宝盈34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郑东亚新广场)》业务,并恪尽职守,遵循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利益管理、运用、处分该信托财产。现将《百瑞宝盈34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郑东亚新广场)》2014年第二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情况
    1.受托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信托计划名称:百瑞宝盈34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郑东亚新广场)
    3.信托期限:1.5年期(自2013年7月17日至2015年1月17日),2年期(自2013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17日)。
    4.信托规模:23,200万元,其中1.5年期5,000万(2013年7月17日起息),3,200万(2013年7月19日起息);2年期20,000万元(2013年7月17日起息)。
    5.预期收益率:1.5年期,单份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不含)的,预期年收益率为9.5%,单份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预期年收益率为9.8%,单份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的,预期年收益率为11%;2年期,预期年收益率为11%。
    6.计划成立时间:2013年7月17日
    7.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将信托计划本金以贷款方式发放给郑州亚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新地产或借款人),用于其控股的郑州亚新郑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东亚新)四证齐全的“亚新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
    8.收益分配方式: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信托披露周期及方式: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自然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信托计划资金管理的报告、信托计划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说明,告知委托人和受益人,并存放受托人的营业场所备查。受托人将以网站发布(www.brxt.net)的方式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告知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发布清算报告。
    10.信托经理:史倩颖
    二、信托专户开立情况
    1.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财产专户名称如下:
    账户名称: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洛阳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账号:600210260000000730
    2.本月信托财产专户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专户余额为1,288,388.75元。
    3.信托财产专户的保管
    按照本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行业监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由洛阳银行郑州分行保管。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计划本金以贷款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用于郑东亚新四证齐全的“亚新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受托人与借款人于2013年7月10日签订了编号为BR2013136-01的《借款合同》,信托资金于2013年7月19日已全部划入借款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二)信托资金回收情况
    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23,2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1月17日和2015年7月17日。
    截至2014年6月30日,借款人尚未偿还贷款本金,贷款余额为23,200万元。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运用情况正常。
    依据借款合同约定,2014年6月20日向交易对手收取贷款利息8,596,888.89元。
    (三)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受益人加入信托计划后,信托收益分配基准日为每自然季末月20日,受托人于分配基准日收到贷款利息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当期信托收益,于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该期信托最后一期信托收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自到达信托计划财产专户日(含)至加入信托计划日(不含)期间,按4%/年的标准享有募集期收益(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募集期利息在首次分配信托收益时一并支付给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信托计划进行信托收益分配四次,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9月2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向委托人分配信托收益4,516,383.56元,分配募集期收益2,728.77元,实际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一致。
    2013年12月2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向委托人分配信托收益6,250,328.76元,实际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一致。
    2014年3月2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向委托人分配信托收益6,181,643.87元,实际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一致。
    2014年6月2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向委托人分配信托收益6,319,013.7元,实际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一致。
    (四)信托财产财务状况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信托计划信托资产总计233,288,388.75元,其中,发放贷款232,000,000元,货币资金1,288,388.75元;信托负债23,946.21元,其中,其他应付款项1元,应付受益人收益23,945.21元;信托权益合计233,264,442.54元,其中实收信托232,000,000元,未分配利润1,264,442.54元。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信托计划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011,060.11,均为利息收入;累计营业费用3,817,871.99元,其中受托人报酬3,753,244.44元,托管费1,290.41元,其他费用63,337.14元,其中5,900万,手续费514.14元,评估费56,927.00元;信托利润为13,193,188.12元,期初未分配信托利润为571,912.03元,可供分配的信托利润为13,765,100.15元,减去本期已分配信托利润12,500,657.61元,期末未分配的信托利润为1,264,442.54元。
    
    四、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无
    五、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及其他重大变动说明
    本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
    六、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本信托财产没有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七、温馨提示
    如受益人信托收益划付账户变更,请尽快到百瑞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便确保按期获取信托收益。
    受托人网站:http://www.brxt.net
    客户服务电话:800-883-6667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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