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7日 18:17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百瑞宝盈3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计划于2013年9月10日成立,规模25,000万元,其中,1.5年期1,210万元,2年期23,79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进行第一次分配。
本信托期限内,信托计划已经实现了预期收益,百瑞信托将于2013年12月2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第一次信托收益,信托收益情况如下:
信托计划受益人享有的本次信托收益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为:1.5年期,单份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300万(不含)以下,预期年收益率为9%,单份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预期年收益率为9.3%;2年期,单份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300万(不含)以下,预期年收益率为9.5%,单份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预期年收益率为10.3%;信托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预期收益率为10.8%/年。受益人预期收益自加入本信托计划之日起以其依据本合同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基数,按日计算,日预期收益率=年预期收益率÷365。如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提前终止,则受益人预期收益按其持有信托受益权的实际天数计算。
请受益人及时查询自己的信托财产银行账户,以确认信托利益到账情况。
如受益人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请尽快到百瑞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便确保按期获取信托收益。对本次信托利益划付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百瑞信托免费电话:800-883-6667。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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