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1日 10:27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追认 2016 年度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日常关联交易及其追认超额部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产品的采购及对外销售符合公
司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增加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
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宁、曹彬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 彬 朱 宁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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