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1日 10:31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于
中国时间 2016 年 9 月 30 日(美国东部时间 2016 年 9 月 29 日)通过了 CFIUS
审查、且与 CFIUS 监管机构于中国时间 2016 年 10 月 1 日(美国东部时间 2016
年 9 月 30 日)签署了《国家安全协议》。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通过 CFIUS 审查暨重
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2016-091),由于公司需与其他联合投资者在之前签订
并公告的《联合投资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协议》就股东间的权利、义
务、责任等进行协商并进一步拟定《股东协议》,该协商涉及重大事项,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上午开
市起停牌。
2016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
2016-093),由于上述重大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
2016-094),由于上述重大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
复牌,复牌时间预计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重大事项仍在进程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股票停牌
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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