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01日 10:31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于
 中国时间 2016 年 9 月 30 日(美国东部时间 2016 年 9 月 29 日)通过了 CFIUS
 审查、且与 CFIUS 监管机构于中国时间 2016 年 10 月 1 日(美国东部时间 2016
 年 9 月 30 日)签署了《国家安全协议》。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通过 CFIUS 审查暨重
 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2016-091),由于公司需与其他联合投资者在之前签订
 并公告的《联合投资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协议》就股东间的权利、义
 务、责任等进行协商并进一步拟定《股东协议》,该协商涉及重大事项,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上午开
 市起停牌。
 2016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
 2016-093),由于上述重大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
 2016-094),由于上述重大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
 复牌,复牌时间预计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重大事项仍在进程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股票停牌
 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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