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 07:41
大商所发〔2016〕3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期货期权业务,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期权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实施细则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12月23日前反馈至我所。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箱:trade@dce.com.cn
电话:0411-84808572;0411-84808303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部,邮政编码:116023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022910/index.html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与《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docx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docx
附件4.其他实施细则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20161215).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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