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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5年11月05日 22:39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本年度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15年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
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杜绝上
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对本年度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
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股 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 杜绝
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于成磊 原红旗 鲁旭波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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