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 22:26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 年 12 月 8 日,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余
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993.7 万元人民币受让余鹏转让的深圳艾利
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利门特”)26.15%的股权。近日,公司接到工
商登记部门的通知,上述转让事项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公司目前持有艾
利门特 59.15%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本次艾利门特股权转让属于总经理权限范
围内,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部分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余鹏
身份证号:110108197511XXXXXX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88 号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公寓 3 栋 603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艾利门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 46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473020Q
法定代表人:毛大栋
成立日期:2014 年 0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2,237.09 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粉
末冶金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财务数据(单位:元)
总资产 42,280,438.96
净资产 35,180,418.91
总收入 14,529,788.62
净利润 -15,786,358.31
3、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本次交易前艾利门特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738.24 33%
余鹏 585 26.15%
陈洁 413.86 18.5%
彭云 346.75 15.5%
马丽 153.24 6.85%
合计 2237.09 100%
本次交易后艾利门特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323.24 59.15%
陈洁 413.86 18.5%
彭云 346.75 15.5%
马丽 153.24 6.85%
合计 2237.09 100%
4、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艾利门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艾利
门特提供担保、委托理财,艾利门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
1、 转让方(甲方):余鹏
受让方(乙方):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产权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艾利门特 26.15%股权
3、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9,937,000 元
4、定价依据:双方协商一致
5、支付及过户方式
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目标公司甲方持有的 26.15%股权过户至乙
方名下,在过户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账户。
五、股权转让目的、主要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转让目的
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持续看好艾利门特的发展,其技术、产品
可应用于生产制造精密五金制品,其应用包括移动终端产品的外观、结构的金属
零部件,对现有的部分以冲压制造的精密五金件有替代性。MIM 产品特别是在目
前手机产品金属结构件和天线一体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本次公司进一步增持艾
利门特的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各业务的
协同发展,也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种类,从而增加公司的营收来源。
2、主要风险
艾利门特的经营业绩受到客户拓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未达到预
计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会通过科学的决策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机制,加强对艾利
门特的管理,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本次艾利门特的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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