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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8月将发行电子式储蓄国债400亿元
 

  财政部5日发布公告,决定8月发行2015年第七期和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合计最大发行额为400亿元。

  根据公告,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4.5%,最大发行额200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4.8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5年8月10日至8月19日,2015年8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和第八期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和2020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公告指出,从2015年8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据了解,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境内发行,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只面向境内中国公民,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机构投资者不能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以100元为赎买单位,并按单期国债设个人国债账户最低、最高购买限制额,以区别于居民储蓄。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利息免征所得税。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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