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望加快推进新能源REITs落地
5月30日,为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的新能源发展基础,国家发改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计划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
对此,中信建投分析师竺劲表示,新能源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短(风光电站从开工到达成商业运营一般仅为18-24个月)、运营周期长及投资收益率较高(风光电站运营毛利率在40%以上)的特点,与REITs产品特性较为契合,适于发行REITs。
实际上,上市公司以新能源发电项目申请发行公募REITs正掀起热潮。
5月31日,华电国际 (01071.HK)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申请将位于浙江省内的部分子公司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作为底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发行公募基础设施REITs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此之前,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先后有上海电路力、深圳能源、金风科技、特变电工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聚焦于能源供应,发力公募REITs。
特变电工称,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周转速度,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强风能、光伏资源开发能力,保障公司新能源产业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竺劲则认为,《实施方案》再次强调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REITs试点,有望加快推进新能源REITs落地,为“十四五”期间平价无补贴上网的风、光等主要新能源业务提供新的金融支持,拓宽资金来源加速新能源项目建设投资,同时也有助于REITs市场多元扩容。
新能源项目纳入REITs试点支持范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了21项具体完善政策措施,涉及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7个方面。
在完善财政金融政策方面,国家发改委在政策解读中表示,“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一是优化财政资金使用,二是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三是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具体来看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国家发改委提出,已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应尽快完善项目程序流程和规范,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挂牌并扩大支持规模等。
据悉,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已将能源基础设施纳入REITs试点行业,在能源基础设施大类中就已包含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及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提及研究将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REITs试点范围。
因此竺劲认为,此次《方案》再次强调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REITs试点,有望加快推进新能源REITs落地。
首单清洁能源REITs项目等待落地
21世纪经济报记者注意到,首单清洁能源REITs项目已经“在路上”。
2021年12月30日,鹏华基金正式申报了一只名为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募REITs产品,并在2022年3月29日进入已问询阶段,这也是全国首单新能源REITs项目。
根据深交所网站消息,鹏华新能源REITs的基础设施项目类型为发电项目,主要原始权益人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计划管理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能源(000027)2021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东部电厂(一期)公募 REITs 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深圳能源拟以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申请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试点,资产范围包括东部电厂(一期)项目的 1#、2#、3#机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装机容量 3×390 兆瓦。
此次申报计划募集资金33.76亿元,存续期为99年,2022年预计能够提供高达14.33%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计分派率超过目前已上市及在交易所申报的所有项目。
今年3月29日,深交所针对鹏华新能源REITs出具了问询函,其中要求鹏华基金和国信证券结合相关电价确定机制及天然气长期采购协议到期后的成本波动风险,详细分析相关因素对项目盈利能力、现金流稳定性和资产估值的影响;同时对天然气机组相关延寿处理的依据作进一步论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缓释措施。
多家上市公司积极申报
多项政策利好的支持下,上市公司以新能源发电项目申请发行公募REITs正掀起热潮。
4月29日,上海电力发布公告称,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上海电力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开展公募础设施公募 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据悉,该公募础设施公募 REITs以滨海海上风电公司持有的滨海北区 H1#1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滨海北区 H2#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作为底层资产。
今年4月12日,特变电工发布《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此次入池标的资产均为已发电满3年,现金稳定的风能、光伏自营电站,装机规模共计350MW。
特变电工方面对此表示,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周转速度,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强风能、光伏资源开发能力,保障公司新能源产业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有市场人士认为,政策利好的不断支持,公募REITs产品继续扩容是大势所趋,随着各类金融工具的推出,风、光为主体的新能源项目也将迈入可交易的新阶段。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李域)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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