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满足您的交易需求,我行在现有账户农产品和账户基本金属期次产品的基础上推出了账户农产品和账户基本金属连续产品,并同步对《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农产品介绍(2016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农产品交易规则(2015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基本金属介绍(2016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基本金属交易规则(2015年版)》(以上统称“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进行了更新,新增连续产品相关内容。修订后的新版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见附件1至4)将于2017年4月19日正式启用,原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同时废止。前述产品涉及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农产品交易协议(2014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基本金属交易协议(2014年版)》保持不变。 本次通告的通告期自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通告期内如您对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的修订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致电或发送短信至95588向我行咨询或办理账户农产品和/或账户基本金属业务注销手续。通告期结束后,如您继续交易或未注销账户农产品和/或账户基本金属业务,将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新版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 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农产品产品介绍(2017年4月版)》 2.《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农产品交易规则(2017年4月版)》 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基本金属产品介绍(2017年4月版)》 4.《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基本金属交易规则(2017年4月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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