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09日 16:10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百瑞宝盈221号集合信托计划(新瑞实业)》于2012年11月28日成立,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35,000万元,其中优先受益人规模为20,000万元,一般受益人规模为15,000万元;优先受益人中优先B部分规模为6,000万元,期限为2年,优先A部分规模为14,000万元,其中2,830万元期限为2年,剩余11,170万元期限为1.5年;一般受益人信托规模为15,000万元,期限为2年。
受托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认真履行尽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处理信托事务,借款人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托贷款利息能够按时支付。
依据信托文件约定: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自然季度末月20日分配一次信托收益,一般受益人以其交付的信托股权和信托资金加入信托计划,以保障优先受益人信托利益的实现,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不参与信托计划收益的分配,亦无年预期收益率。现将该信托计划第三次收益分配情况报告如下:
本信托计划受益人享有的第三次信托收益按信托文件约定的预期年收益率分配,即:
优先受益人中优先A部分1.5年期收益率为10%/年,2年期收益率为11%/年,优先B部分收益率为12%/年,信托收益按日计算,日预期收益率=年预期收益率÷该日所在信托年度的实际天数;一般受益人信托收益以信托计划终止时实际收到收益为准。
百瑞信托将于2013年9月2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计划第三期信托收益划入受益人的信托收益账户。请受益人及时查询自己的信托财产银行账户,以确认收益到账情况。
如受益人信托收益划付账户变更,请尽快到百瑞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便确保按期获取信托收益。对本次收益划付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800-883-6667。
特此公告!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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