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提升外汇买卖业务及账户外汇业务服务水平,我行对相关业务客户协议文本进行了修订,现通告如下。 一、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5项客户协议文本,具体如下。 (一)修订《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产品介绍》(2015年版),将个人及对公业务进行拆分,形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外汇买卖产品介绍》(2020年版)(见附件1)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即期外汇买卖产品介绍》(2020年版)(见附件2),并对产品定义、交易品种、适用客户、交易方式、风险揭示等内容进行了完善。 (二)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产品介绍》(2015年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外汇产品介绍》(2020年版)(见附件3),并对产品定义、交易品种、风险揭示等内容进行了完善。 (三)修订《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交易规则》(2015年版),将个人及对公业务进行拆分,形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外汇买卖交易规则》(2020年版)(见附件4)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即期外汇买卖交易规则》(2020年版)(见附件5),并对交易规则、结算规则等内容进行了完善。 (四)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规则》(2015年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外汇交易规则》(2020年版)(见附件6),并对交易规则、结算规则等内容进行了完善。 (五)修订《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交易协议(对公客户)》(2013年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买卖交易协议(对公客户)》(2020年版)(见附件7),并对客户主体范围、协议生效和效力等内容进行了完善。 此外,《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交易协议(个人客户)》(2013年版)和《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协议(个人客户)》本次未做修改。 二、新版客户协议文本启用安排 (一)上述5项新版客户协议文本将于2020年11月20日正式启用,所对应的旧版协议文本同步废止。 (二)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买卖交易协议(对公客户)》(2020年版)启用前已与我行签约的对公客户,可沿用《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交易协议(对公客户)》(2013年版)继续办理即期外汇买卖交易,也可与我行换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买卖交易协议(对公客户)》(2020年版)。 (三)2020年11月20日前,如您对上述5项新版客户协议文本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致电或发送短信至95588向我行咨询或办理相关业务注销手续。自2020年11月20日起,如您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或未办理相关业务的注销手续,将视为您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新版交易协议、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外汇买卖产品介绍(2020年版)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即期外汇买卖产品介绍(2020年版)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外汇产品介绍(2020年版)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外汇买卖交易规则(2020年版)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即期外汇买卖交易规则(2020年版)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外汇交易规则(2020年版)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买卖交易协议(对公客户)(2020年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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