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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授权书(2023年2月版)
 

  为向中国工商银行发卡机构申请办理信用卡(含分期付款),本人已仔细阅读《个人信息授权书》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工商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充分理解。

第一部分  通用规则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自本授权签署之日起,可根据信息处理目的不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处理本人个人信息,也可向本人提供的联系人获取本人个人信息。本人承诺已获得联系人充分授权,其已知悉并认可本人将其姓名、联系电话提供给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可基于对本人的信用卡服务或管理需要与联系人进行联系。

  1.本人已知悉并认可: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信用卡销户之日止。中国工商银行将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以及为实现信息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时限内保留本人的个人信息,承担超授权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当超出期限的,中国工商银行将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等处理。

  2.本人已知悉并认可:本部分内容为信用卡业务个人信息处理通用规则,在信用卡业务办理过程中单独授权的内容同样有效。详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本授权书中有关单位(指受中国工商银行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或与中国工商银行有信息交互而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下同)的详细信息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信用卡”栏目《牡丹信用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查询。本人知悉并认可有关授权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种类和有关单位并不一定涉及,因本人办理业务种类的不同、办理业务途径的不同、用卡情况的不同,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对应的信息处理。因信用卡业务所必需和业务合作情况变化,中国工商银行变更上述授权或向其他有关单位提供本人相关信息的,将在《牡丹信用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中及时更新。如本人继续使用信用卡服务,即表示本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规则并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按照更新后的规则处理本人的相关个人信息。

  3.本人已知悉并认可:关于本授权的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以及行使个人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服务热线95588进行咨询或投诉。

  4.本人通过线下签署或线上电子确认的方式均视为有效的授权。

  5.本授权书其余部分未尽事宜,以本部分内容为准。本授权书未尽事宜,以《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牡丹信用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为准。

第二部分    征信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在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额度管理、风险监测、业务办理、贷后管理、欠款催收、风险计量等业务处理过程中,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本人信用报告及信用报告中的有关个人信息,在上述业务办理及存续期间形成的借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约等不良信息),担保交易信息,抵(质)押物信息等。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将本人的身份、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上述业务办理及存续期间形成的账户、信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约等不良信息)、担保交易信息、抵(质)押物信息等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本人名下卡片为多币卡,则按不同币种分别报送账户信息。

第三部分  对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不同的信息处理目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向有关单位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并从有关单位获取查询结果,可向本人联系人获取本人个人信息。

  1.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额度管理、风险监测、业务办理、数据分析、申请数字证书需要,向资信评估机构、持牌征信机构、电信运营商、数据服务公司、公积金机构、社保机构或大数据中心提供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车辆信息,获取信息核验、查询结果或相关评级、评分及底层指标;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提供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学历学籍信息,获取学历信息或学历核验结果、学籍信息核验结果;向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办卡资料、授权书等信息,根据中金金融认证中心规则(详见中金金融认证中心官网http://www.cfca.com.cn/),对本人授权书等进行电子签名。

  2.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提供支付服务、风险监控、业务办理需要,向依法设立的银行卡组织/清算机构提供本人必要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卡号、交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并从上述单位获取信息核验结果、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

  3.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提供卡片邮寄服务需要,向邮政或快递公司提供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从上述单位获取邮寄的物流信息。本人知悉并认可通过查询卡片办理进度了解邮寄的物流信息。

  4.如本人申请办理联名卡,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提供联名卡业务需要,可将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提供给联名单位,用以建立联名关系和提供联名单位服务,并从联名单位获取联名会员信息。本人知悉并认可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的卡片详情了解联名卡具体内容。

  5.如本人获赠或购买相关保险、申请理赔,包括但不限于旅行不便险、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账户安全险等,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向保险公司提供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信用卡卡号等基本信息或账户信息,以及本人提供的理赔申请资料(含交通信息或航旅信息等),并可从保险公司处获取投保结果信息和理赔结果信息。本人知悉并认可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的保险细则了解保险具体内容。

  6.如本人享有相关信用卡权益或参与相关优惠活动,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必要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卡号、交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用于获取相应的产品权益和增值服务。本人知悉并认可也可通过权益细则和优惠活动详情了解具体内容。

  7.本人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向本人营销中国工商银行各类产品(不仅限于信用卡产品)或开展用户体验改进或市场调查等活动。中国工商银行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上述活动,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本人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用于开展上述活动。

  8.如本人信用卡涉及资产处置、债权转让、违约催收、贷后管理等业务,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调解机构、业务担保机构、催收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债权受让机构、评级机构、承销商、资产业务中介或合作机构、代理人等提供本人必要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卡号、交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并可从上述单位或个人处获取本人相关信息。

  9.如本人信用卡涉及信用卡权益或优惠活动的税务处理(如个人所得税等),或贷后管理的税务处理(如资产证券化的税务处理等),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将相关税务处理工作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中国工商银行可将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和卡号、账户状态、账户余额等账户信息提供给受委托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并从第三方服务机构处获取税务处理结果。

第四部分  敏感信息授权

  一、本人敏感信息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不同的信息处理目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处理本人账户信息、位置信息。本人知悉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与本人的约定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本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1.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持牌征信机构提供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地址信息用于查询本人地理位置距离差信息。本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上述位置信息可帮助中国工商银行识别本人身份而保护业务或交易安全,可用于尽职调查、审查审批、额度管理、风险监测、数据分析,本人知悉上述方式处理位置信息的相应后果。

  2.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提供信用卡服务、保障信用卡交易或管理信用卡账户的需要,可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处理本人账户信息,可向有关单位提供或传输本人账户信息,本人知悉上述方式处理账户信息的相应后果。

  二、子女敏感信息授权

  本人授权:如本人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办理副卡的,中国工商银行根据信息处理目的需要的不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可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处理副卡持卡人个人信息,同时,可通过有关单位查询副卡持卡人个人信息,并获取反馈结果。本人知悉并认可中国工商银行处理上述信息是为了向副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服务所必需,知悉上述方式处理副卡持卡人个人信息的相应后果。


(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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