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对新华三的百亿收购案有了一些新变化。
9月24日晚间,紫光股份宣布,决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今年5月,紫光股份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拟定增120亿元,并以定价总额246.85亿元(按当时汇率)收购新华三剩余49%股权。
最新公告将两项事项“解绑”。紫光股份表示,结合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打算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待定增完成后,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市场关注的是,这是否意味着并购事项出现变化?
公告显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不涉及对已签署的交易协议做任何补充或修订,不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公司购买新华三49%股权的交易仍继续执行。
一位接近紫光股份人士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本次公司购买新华三49%股权的交易仍积极执行,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进一步来看,此次暂时“终止”或也是为了让交易顺利推进。据紫光国际与H3C Holdings Limited和Izar Holding Co签署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获得中国证监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注册是本次交易交割先决条件之一。考虑到本次交易将在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后实施,结合公司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决定先行完成定增。
根据此前的披露,紫光股份对新华三的49%股权合计作价3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47亿元。如此体量的交易金额并不是小数目,如果紫光股份定增顺利,可以解决并购近五成资金来源。
记者注意到,紫光股份董事会还通过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其他议案。
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与交易对方签署《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约定了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交割条件、价款支付、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等内容。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根据本次交易需要,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购汇,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有效。
根据最新安排,10月10日紫光股份将举办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定增方案、《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融资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议案。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张赛男)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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