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色业务
最新业务
经营网点
辽宁分行 > 最新业务 > 企业金融业务 > 周转限额贷款
  最新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  
   企业金融业务  
     营运资金贷款  
     周转限额贷款  
     临时贷款  
     搭桥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  
   集中采购信息公开  
   
 

  一、业务简述
  周转限额贷款是指为满足借款人日常经营中确定用途项下的资金短缺需求,以约定的、可预见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资金需求缺口、净资产、负债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盈利能力、还款来源可靠性、发展前景和银行融资同业占比等因素合理确定。
  1、A、A+级借款人在我行的周转限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
  2、AA-级(含)以上借款人在我行的周转限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00%。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经营稳定性和约定还款来源的到位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借款人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之和)较短的,贷款期限可覆盖多个营业周期。A、A+级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AA-级(含)以上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应根据业务风险状况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合理确定

  二、适用对象
  周转限额贷款只能用于与借款人日常经营直接相关的确定用途,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周转限额贷款。

  三、开办条件
  1、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发展前景稳定;
  4、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6、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