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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业务
 

  一、业务概况
  根据证监会2018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红筹创新企业,不用改造原有红筹架构,即可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上市融资。
  2022年,证监会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符合条件的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可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法规所称存托凭证,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二、服务对象
  有意愿在境内交易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的公司。

  三、服务内容
  (1)账户开立:开立存托业务专用账户、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等相关账户;
  (2)系统对接:中国结算和交易所网络投票等系统协助完成用户申请及测试;
  (3)基础资产保管:安排存放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并协助境外基础证券交付;
  (4)签发发行:协助进行存托凭证签发和完成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
  (5)监管沟通:协助客户就特殊事项进行监管沟通;
  (6)外汇转换:币种转换及结售汇;
  (7)名册维护:持有人名册维护;
  (8)公司行动:向持有人发送通知等相关文件、协助召开股东大会并根据持有人意愿行使表决权、向持有人派发红利、股息等;
  (9)跨境转换:存托人根据相关规定和存托协议的约定签发/注销相应中国存托凭证。
  (10)其他服务: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服务及存托客户提出的其他个性化要求。

  四、服务优势
  中国工商银行是首批存托业务资格银行,是市场首家且目前唯一一家开展存托业务的商业银行,是唯一具有实操经验存托人。
  中国工商银行拥有按照国际化标准自主研发的存托业务系统,与托管业务系统完全隔离,满足日常营运和客户个性化需求。
  中国工商银行依托强大的全球网络和金融服务能力,为发行人提供包括存托服务、托管服务、账户服务和结售汇服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

  五、业务流程图

  六、联系方式
  如需办理相关业务,请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全球资产托管处联系:
  联系人:刘晓萌
  电话:(8610)66105755/5692
  E-MAIL:xiaomeng.liu@icbc.com.cn


(202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