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今天(6月29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做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指出,2015年重点审计了11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1个县的地方政府债务,至2015年底,11个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202亿元,或有债务余额10970亿元。
审计报告指出,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等4个省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
审计发现,有的地方出现一些隐性债务,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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