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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实施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经营者禁止销售的商品,并将实体店、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销售方式统一纳入监管,对线上线下经营者一视同仁。该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表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审查登记义务。

  对未履行审查登记义务,或者拒绝协助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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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华网 2016-03-24)